化妆品检测
|化妆品检测法规背景
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限制物质的要求明显严于《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原来的40mg/kg、10 mg/kg,调整为10 mg/kg、2 mg/kg,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汞≤ 1 mg/kg,铅≤ 10mg/kg,砷≤ 2 mg/kg),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汞≤ 1 mg/kg,铅≤ 20 mg/kg,砷≤ 3mg/kg);增加镉指标,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明确增加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201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108号公告,就实施《规范》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点击查看关于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中微生物及有害物质限值如下表:
表1化妆品中微生物指标限值
微生物指标 | 限值 | 备注 |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500 |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
≤1000 | 其他化妆品 |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 ≤100 | |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 不得检出 | |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 ||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
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
有害物质 | 限值(mg/kg) | 备注 |
汞 | 1 |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
铅 | 10 | |
砷 | 2 | |
镉 | 5 | |
甲醇 | 2000 | |
二噁烷 | 30 | |
石棉 | 不得检出 |
|希科检测化妆品检测项目列举
风险物质检测:
在《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3.3.1中提出,化妆品应需要安全性风险评估;在3.2.1也指明不得使用禁限用物质,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带入的,有限量满足限量,无限量要有安全性风险评估。化妆品安全性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众多化妆品企业规避有害物质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由于部分物质的存在可能导致相关在生产、加工甚至运输过程中产生禁限用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相关的风险物质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才可确认该产品的安全性。
常见风险物质检测举例:
产品中存在的物质 | 需要检测的风险物质 |
苯氧乙醇 | 苯酚 |
直接压榨而得的植物成分 | 农残 |
以二甘醇作为原料合成的成分,含有(-CH2O-)单体的聚合物 | 二甘醇 |
以环氧乙烷作为原料合成的成分,含有(-CH2O-)单体的聚合物 | 二噁烷 |
其他常规检测项目
项目类别 | 常检项目 |
微生物污染测试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
微生物限度测试 | |
有害物质测试 | 铅、砷、汞、镉、甲醇、二噁烷、石棉等 |
限用物质分析 | 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曲安奈德、泼尼松等41项 |
性激素:雌二醇、雌三醇、雌素酮、睾酮、甲基睾酮、乙烯雌酚、孕酮 | |
抗生素:氯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甲硝唑、盐酸多西环素、二水土霉素、盐酸美满霉素 | |
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正丙酯(DP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AP)等 | |
染发剂:P-苯二胺、O-苯二胺、m-苯二胺、m-氨基苯酚、p-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等 | |
着色剂:酸性黄36、颜料橙5、颜料红53:1、 | |
防腐测试 | 防腐剂含量:卡松、苯氧乙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丙酯。防腐挑战: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白色念珠菌。 |
毒理学测试 | 急性皮肤刺激,多次皮肤刺激,急性眼刺激,皮肤光毒,皮肤变态试验等 |